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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18微粕精品一厂研究生外出管理细则
日期:2023-11-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保障外出研究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认真做好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批研究生外出申请,妥善处理研究生外出期间的各种事件与事故。

(二)研究生在外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强化安全意识,文明外出、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活动和任何政治集会或活动不做任何有损国家主权及利益的事

(三)研究生出国期间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凡违反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导师要结合实际严格审批研究生外出研修、项目合作等,与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研究生外出期间的教学、安全教育和管理

1.应按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2.应按期回校完成学业。回校前,应完成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研究经历和生活体验,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本细则适用于在校研究生参加由学校院系组织或导师安排的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校外活动。

第二章 研究生外出申请及审批

外出的研究生须购买人身保险。

(二)申请外出的研究生,需填写《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外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签署《个人声明》、《亲属声明》等材料交院审批备案。

(三)每学期末,辅导员需根据《申请表》填写《研究生外出情况汇总表》,便于学院掌握外出研究生人数、去向、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并统一报学院备案复查。

(四)凡未经申请擅自外出的研究生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不良影响的按照国产18微粕精品一厂生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分,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第三章 研究生外出期间安全管理

研究生外出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辅导员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社交网络等方式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若临时改变外出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时间,必须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办理相应手续外出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销假。

研究生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辅导员应及时掌握外出研究生具体情况,与长期外出学生的家人保持联系,确保出现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第四章 研究生外出事故处理

研究生外出事故的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

研究生外出期间,由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除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外,学院也将按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

对研究生外出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国产18微粕精品一厂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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